出具收養登記證明(內地居民)
概述
收養登記證明書是一紙證明書。
申請條件
1、收養人或者被收養人親自到原收養登記機關提出申請。
2、依法登記收養或解除收養關系。
申請說明
符合條件的當事人,登陸福建省網上辦事大廳(網站:https://zwfw.fujian.gov.cn/),從個人辦事大廳進入“在線辦理”可進行網上申請。
開始申請
申請材料
1.申請人有效身份證件、戶口簿
備注:1、該證照已列入2019年不再重復提交證照清單,申請人可不再提交紙質證照(無法調用到電子證照的除外)。 2、委托補領的需提供經公證或認證的當事人身份證件復印件,并同時提交受托人身份證件原件。 3、監護人提出申請且監護人為單位的,應提供加蓋單位公章的法定代表人身份證件復印件。
2.出具收養登記證明申請書
備注:1、按登記機關提供的統一格式填寫 2、申請書上的簽名按指紋應在收養登記員面前完成。 3、收養登記當事人提交的證明以及本人的申請有效期6個月。
3.曾依法辦理收養登記或解除登記的聲明書
備注:1、申請人提交的聲明應真實有效。 2、申請人提交的聲明以及本人的申請有效期6個月。
4.授權委托書
備注:1、收養人或被收養人因故不能親自到場,委托他人辦理的需提供委托書。 2、夫妻共同收養,一方不能親自到場的需書面委托另一方。 3、委托書應當寫明收養登記的時間及承辦機關、目前的收養狀況、委托事由、受委托人的姓名和身份證件號碼,并附上當事人的身份證件復印件,并經有權機構公證或認證。
5.離婚證件
備注:夫妻共同收養子女后離婚的需提供。
6.配偶死亡證明
備注:夫妻共同收養子女后一方死亡的需提供配偶死亡證明
7.監護證明
備注:1、被收養人未成年由監護人提出申請的需提供 2、收養登記當事人提交的證明以及本人的申請有效期6個月。
申請流程
初審→受理→審查→出具證明
辦理地址
福州市馬尾區星達路2號原國稅大樓二樓馬尾區民政局婚姻登記1-2號窗口
子女信息欄填寫已經出生的孩子的信息。需要上傳的材料以【事實發生】為準,比如你確實有戶口,那么就需要上傳戶口本材料,確實有生過1個孩子,那么需要1孩的戶口本照片,等等以此類推。
生育登記可以選擇的受理地區:女方戶籍地、男方戶籍地、現居住地。
相關事情
被收養人已經成年的可以申請辦理出具收養登記證明嗎?
答:被收養人已經成年的可以申請辦理出具收養登記證明。
辦理“出具收養登記證明(內地居民)”是否可以委托?
答:《收養登記工作規范》(民發【2008】118號) 第三十六條 受理補領收養登記證、解除收養關系證明申請的條件是:……(三)收養人或者被收養人親自到收養登記機關提出申請。 收養人或者被收養人因故不能到原收養登記機關申請補領收養登記證的,可以委托他人辦理。委托辦理應當提交經公證機關公證的當事人的身份證件復印件和委托書。委托書應當寫明當事人辦理收養登記的時間及承辦機關、目前的收養狀況、委托事由、受委托人的姓名和身份證件號碼。受委托人應當同時提交本人的身份證件。 第四十二條 出具收養登記證明的申請人范圍和程序與補領收養登記證相同。
出具收養登記證明需要提供收養檔案嗎?
答:出具收養登記證明需要提供收養檔案。