經區政府研究,我局計劃協議出讓一幅教育用地,現將具體情況公告如下:
一、學校地塊基本情況:
1.選址:馬尾區快安機場高速北側。
2.辦學規模:高中1200人,大學2000人。
3.學校性質:全日制民辦寄宿院校。
4.用地規模:128903平方米(約合193.35畝)(具體以規劃審批的紅線圖為準),其中高中占地不超過70畝。0.8≤容積率≤1.2;建筑密度≤30%;綠地率≥35%;建筑限高≤37米且建筑總高度應符合義序機場限高要求(以規劃部門最后審批為準)。
5.辦學范圍:高中,設24班,共1200人,大學40班,共2000人。
6.投資規模:不低于 3億元人民幣,于取得建設工程施工許可證后的兩年內開始辦學。
該地塊用于建設學校項目,土地使用年限為50年。
二、意向投資人必備條件:
1.意向投資人必須認可本公告中學校設置的要求。
2.意向投資人須提供項目建議書或項目可行性報告(包括:辦學資金投入、校舍建設費、教師配置、辦學目標、管理模式、投入情況及運轉經費測算等內容)。
3.意向投資人須為福州市轄區內全日制非營利性民辦本科院校,以教育行政部門頒發的辦學許可證為準。
4.意向投資人在提交申請時,應在馬尾區人民政府指定銀行賬戶繳交申請保證金人民幣12410萬元。戶名全稱:福州經濟技術開發區國庫集中支付中心。開戶銀行:福建海峽銀行福州自貿區君竹支行。 帳號(100024313160010002)。
三、其他規定
1.若投資人因自身原因未能按約定期限完成投資建設,按國有建設用地使用權出讓合同約定的違約責任處置辦法進行處理;若投資人在辦學過程中辦學條件、規模、成效未能達到合同約定的要求,則馬尾區人民政府有權要求并監督投資人整改到位,若投資人未能按期整改到位,馬尾區人民政府有權要求投資人退出。
2.未經馬尾區人民政府書面同意投資人不得擅自改變辦學用途。
四、申請方式及截止日期
申請人應在本公告發布之日起至2023年10月28日的工作日期間(上午9:00至12:00,下午3:00至5:30)提交有效的企業營業執照副本、法定代表人身份證(如法定代表人委托其他人報名,還需提供法人授權委托書、授權委托人身份證)、民辦非企業登記證書、學校設置承諾書、已辦學校教育部門的辦學許可證、銀行對賬單、相關證明材料等(以上所有資料須真實、齊全、有效,須提供原件并提供加蓋單位公章的復印件一套),經馬尾區教育局初審后,向我局提出書面申請(地點:福州市馬尾區君竹路172號三鑫財富中心2號樓702室,福州市馬尾區自然資源和規劃局自然資源開發利用科)。
福州市馬尾區教育局聯系電話:0591-63910315。聯系地址:福州市馬尾區君竹路83號馬尾區教育局511室。
福州市馬尾區自然資源和規劃局聯系電話:0591-83688330。聯系地址:福州市馬尾區君竹路172號三鑫財富中心2號樓702室,福州市馬尾區自然資源和規劃局自然資源開發利用科。
福州市馬尾區教育局
福州市馬尾區自然資源和規劃局
2023年9月29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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